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新春见闻)走近国家级非遗摆手舞:起舞“阳光照耀的山坡”******
中新社湖北来凤2月2日电 题:走近国家级非遗摆手舞:起舞“阳光照耀的山坡”
中新社记者 郭晓莹
“舍巴喔(摆手哟)!”农历正月初十,在湖北省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湖村,有着300多年历史的摆手堂里,“鼓王”彭承金一声吆喝声,划破了土家山寨的宁静。
“恩祖勒玛(来哒)!”20多位村民高声应和,围着“普舍树”,踏着铿锵的鼓点跳起了摆手舞。
锣鼓声中,众人甩同边手,迈同边脚,躬腰屈膝,蹁跹进退。74岁的彭大丙老人是男性舞者中的佼佼者。他的舞姿干净利落,粗犷有力,质朴刚劲,有“龙行虎步”之风。
“别看我年纪大,只要锣鼓一响,我就要跳。”老人说,跳摆手舞就是要吃力(使劲)。
作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摆手舞是流传于酉水流域土家族的一种祭祀舞蹈,以载歌载舞的形式讲述土家族的民族迁徙、狩猎征战及农事活动的故事,已传承千年之久。清朝土家族诗人彭施铎曾描写其场面:“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盏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
诗中的“福石城”就是来凤县百福司镇。“舍米湖”是土家语,意为“阳光照耀的山坡”。舍米湖村是原生态摆手舞的发源地,村里600余人,上至耄耋老人,下至垂髫孩童,皆会跳摆手舞。
“土家鼓王”彭承金是舍米湖原生态摆手舞第27代传人。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彭承金数百次亮相各类舞台,传授摆手舞上千人次。
多年来,彭大丙、彭承金一直致力于保护、传承、弘扬摆手舞文化,展示摆手舞风采。他们和村民一起“摆”进了上海世博会、西安世园会,“摆”到了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
彭承金说,摆手舞带着土家族人从乡野走向了更广阔的舞台。
然而,随着村民越来越多地走出大山读书、务工,传承人群自然降低,摆手舞也一度面临后继乏人的危机。“摆手舞的传承应是开放、面向未来的姿态。”百福司镇镇长汤超说。
为保护传承摆手舞,来凤县设立了百福司镇文化生态保护区。该镇实施“土家族摆手舞”传承计划,组建了全民摆手舞教学队伍,推动摆手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社区、进农村,让饱含了土家族历史积淀的摆手舞,融入今天的生活现实。
年后,舍米湖村日渐恢复宁静。“哐咚咚、哐咚咚”的鼓声,却依旧在群山间回响。(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