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湖南检察机关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综述******
“我要为你们点赞!这几年,我多次受邀参加你们组织的各类活动,见证了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责任与担当,也感受到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诚心。”近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熊水俊对省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给予高度肯定。
近年来,湖南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让建议、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
12处陈年垃圾堆积被清理,16处排水系统淤堵破损被整改……去年,湘乡市高速公路附近居民10余年的头疼问题得以解决。
原来,沪昆高速通车以来,给当地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排水沟堵塞、垃圾处置不当、涵洞破损等原因,导致高速公路周边村民水塘遭污染、村民农田被垃圾侵占,当地群众意见较大。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熊水俊了解情况后,于2022年省两会期间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整治高速公路附属设施遗弃以及排水边沟堵塞问题的建议》。
面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湖南检察机关郑重承诺:“检察机关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绝不能让群众的期待落空。”
此后,湘潭市检察机关通过与人大的联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高速公路周边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得到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据了解,2018年以来,省检察院共办理代表建议83件、委员提案18件,内容涵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建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等方面,所有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均按期办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和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建议、提案
2022年1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全省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行使、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省检察院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带着责任和感情办好每一条监督意见,推动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省检察院办公室(新闻办)主任匡广问介绍,每一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都逐件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查、半年一公布”,及时准确掌握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度。
此外,省检察院依托现代信息化技术创新代表委员联络途径和联络方式,2021年在“湖南检察”官微互动子菜单建立“联络之窗”,设置“活动剪影”“检务信息”“我的印迹”“建言献策”4个模块,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掌上联络平台”,实现“一键通话交流”。
截至目前,该平台共有9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00余人次,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630余份,发布检察信息3万余条。
公开是公正的基石。全省检察机关还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018年以来共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监督检察3.9万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3.3万余人次。(李国平 刘长军)
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