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京港合作、运用绿色投资 政协委员为“绿色北京”支招******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刘文曦 杜燕)深化京港绿色金融合作、运用绿色投资“组合拳”、发展绿色建筑……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们围绕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言献策。
北京市政协委员、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亚太区联席行政总裁廖宜建从发挥京港优势资源,促进两地金融深度合作的角度,为建设绿色北京建言献策。他建议,首先要发挥香港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优势,为北京连通国际绿色投融资市场。香港位列全球四大国际金融中心,连通世界金融市场,汇聚世界领先的绿色金融评估认证机构和国际投资者,可以作为北京与国际接轨的绿色投融资平台。
他谈到,京港要加强协调合作,共同为绿色金融国际标准的发展做出中国贡献。北京可以借助香港丰富的国际化经验,完善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领先的绿色金融机构和人才资源,进一步深化京港绿色金融合作。
廖宜建认为,未来,京港两地可以自愿碳减排交易为抓手,就共建国际化碳交易市场开展更多交流。通过联合成立国际化碳交易市场研究小组,邀请两地政府、智库、交易所、金融机构等定期沟通,尝试制定京港共建国际化碳交易市场方案,助力“绿色北京”战略,支持首都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政协委员们围绕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建言献策。 杜燕 摄来自教育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从绿色投资和环境保护税收的角度建言绿色发展。李旭红建议,应该用好绿色投资的“组合拳”。通过商业金融、专项财政资金、地方专项债以及政策性金融等多元化的投资工具组合助力生态恢复、保护自然资源、发展绿色产能并打造人与自然融合的便民设施,提高绿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形成国内外高端人才聚集及北京民众青睐的绿色宜居国际大都市。同时,可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解决基本性环境保护问题,并使环境保护税与资源税、消费税等其他税收政策建立协同效应的基础上,着重利用现有的税制促进碳减排,构建绿色友好环境。
李旭红举例称,在企业所得税中,可加大对企业减碳技术投入的税前扣除优惠力度。同时,通过适度的地方财政补贴以及加大地方税的调节,以促进减少碳排放及增强绿色消费行为,关注碳税的发展动态,并构建“绿色低碳”的地方税收体系,助力北京实现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来自无党派人士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李持缨从绿色建筑的角度建言。李持缨表示,北京保障房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将推动装配式实施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努力向首都民众提供节能、绿色、低碳、宜居的高品质保障性住房。
李持缨指出,目前装配式建筑在实施效果方面主要有两项成果。一是装配式建筑节能降耗和减少用工效果明显;二是提高建造效率、提高房屋质量。未来,应坚持顶层设计,推动工业化建造理念认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装配式建筑落地实施;推广建筑师负责制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完)
坚定不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作者:孙录宝(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方面,探索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决策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使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另一方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找到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新社会组织等发展之间的结合点、生长点与发展点。同时,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学习工作平台,开创党建工作新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推动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但也还存在规模偏小,发展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要科学监管、分类指导,引导社会组织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凝练特色和提高质量上来。加强针对性指导,强化政策协同和实施效果评估,对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革效果进行密切跟踪、动态监测、定期诊断。实现规范管理与精准扶持并举,明确奖励细则。 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商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社会组织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路径,首先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地方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开展,保障社会组织协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其次,完善体制机制,拓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参与渠道,借助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的中介平台,在政府决策、审批、政策实施前的各环节以及不同议题领域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与。第三,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其协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必须坚持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社会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益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弥补市场失灵,协助政府做好公益类事务。要坚持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心理慰籍、矛盾调处、环境保护、托育扶幼、创业就业、枢纽支持等领域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规范与扶持并举,不断满足人民需要。健全发展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加强各类型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司法部门、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必须聚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公益慈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社会捐赠、志愿服务、智力服务、产业帮扶等方面,打造和推出多样化、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等服务模式。应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进程,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社会组织,加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协作力度,搭建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多元化支持。 重视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参与渠道,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参与范围、奖惩办法等,提高社会治理参与效能。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社会组织信誉评价体系,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实现民众对社会组织由信赖到依赖的转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