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药能帮助缓解咽痛咳嗽吗?******
有市民询问,在居家期间,从中医角度,是否有非药物的办法能辅助缓解咽痛、咳嗽等不适症状?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传统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傅慧婷给出相关建议。
傅慧婷指出,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过程中,咽部症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从早期的咽干咽痒,到后期的咽痛、喑哑、咽喉异物感、咽喉脓点溃疡等。在新冠病毒感染的治疗过程中,需以改善咽痛、利咽开音为首务。
她推荐了刮痧法:用刮痧板蘸少许润滑液,在颈前、颈两侧及后颈部从上往下刮拭,待出痧后,用淡盐水漱口,同时室内空气加温挟湿,使吸入呼吸道的气体温和湿润。同时,日常饮食中,冬瓜、丝瓜、苦瓜、绿豆汤、卷心菜、大头菜、鱼腥草根、荸荠、无花果、雪莲果、雪梨等均具有清热解毒利咽的功效,可以增加食用频次。咽痛期间,忌服温热类烧烤类辛辣刺激性食物。
新冠病毒感染后遗留咳嗽问题较为普遍,傅慧婷建议,首先要少食多餐,增加营养摄入,在进食的过程中促使脾胃阳气振奋,人体才能有足够的力量去咳嗽咳痰。其次饮食上增加理气化痰消食之品,可多食当季的食物或水果,如经霜打的青菜、白萝卜、芹菜、橘子、芦柑、金橘、草莓、山楂等,进食此类蔬菜或水果有利于宣降肺气,使咳嗽早日恢复。
她提出,咳嗽的患者还可以用生姜花椒水足浴,每次20分钟左右,振奋人体卫表之阳气,促进肺主气功能的恢复。(记者 郜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